9月18日,茂名市人民政府網站正式發布
《茂名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(修訂)》,要求到2025年,建立較為完善的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,全市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,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,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高,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高,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。
一、修訂更新背景
為銜接茂名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生態環境、能源、水利等各項“十四五”規劃成果,系統優化茂名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,提升成果時效性和針對性,茂名市生態環境局對《茂名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》(茂府規〔2021〕6號)開展了更新調整工作,并編制了《茂名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(修訂)》(以下簡稱《修訂方案》)。
二、修訂更新原則
根據“堅持底線,保持穩定”、“依法依規,科學規范”、“立足實際,局部優化”原則,充分銜接我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、各項“十四五”規劃等政策文件,對我市現有管控成果開展更新調整,確保各項調整內容合理合規,符合實際。
三、修訂更新內容
一是優化生態空間布局,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“三區三線”成果,對陸域生態保護紅線、一般生態空間進行更新調整。調整后陸域生態保護紅線,總面積由1699.70km2調整為1590.19km2,一般生態空間總面積由1361.74km2調整為1471.26km2。
二是更新調整環境質量底線目標及分區,銜接我市生態環境“十四五”規劃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等,對我市水環境質量底線、大氣環境質量底線、土壤環境質量底線、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底線等4個方面目標及分區進行更新調整。
三是更新調整資源利用上線目標及分區,銜接我市能源、水利等“十四五”規劃,對用水總量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、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、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、生態岸線比例等目標進行更新,并根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“三區三線”成果,更新調整了土地資源管控分區優先保護區范圍。
四是更新調整生態環境準入清單,根據我市實際管理需求,對市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,更新了1條涉及危險廢物建設以及1條涉及重點園區管理的區域布局管控要求;對環境管控單元環境準入清單,更新了濱海新區綠色化工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6個陸域管控單元以及21個近岸海域優先管控單元準入要求。
四、征求意見情況
市生態環境局在起草《修訂方案》初稿后,于2023年7月28日征求了各區、縣級市人民政府,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以及市直有關部門等17個單位意見,共收到19條反饋意見,并根據有關反饋意見修改完善《修訂方案》;于2024年5月20日征求了社會公眾意見,公示期內未收到反饋意見。
五、與《茂名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》(茂府規〔2021〕6號)的關系
《修訂方案》對《茂名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》(茂府規〔2021〕6號)的部分內容進行更新調整。《修訂方案》印發后,我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將進一步完善,管控目標及準入要求更加明確,區域精細化、精準化管理進一步加強,相關規劃編制、產業政策制定、資源開發、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、規劃環評審查、項目環評審批、生態環境執法與監管等將得到規范引導。
六、《修訂方案》施行日期及有效期
《修訂方案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原標題:茂名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《茂名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(修訂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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